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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宋慈网校岗位培训的通知
2026-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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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办法》等文件中关于岗位培训的有关规定,实现全区司法鉴定人各业务类别岗位培训全覆盖。按照2026年3月6日协会四届七次理事会表决通过的《2026年司法鉴定人岗位培训工作计划》,现就开展2026年宋慈网校岗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6年7月底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培训方式

宋慈网校岗位培训依托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宋慈网校2026年公开课(区域定制版·新疆)”,以网校形式授课;平台客户端记录学员学习时长、建立培训档案。

三、培训对象

1.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全体会员(司法鉴定人);

2.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助理;

3.参加2026年全区司法鉴定人员准入登记考试人员。

四、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用

新疆司法鉴定协会会员300元/人(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升级包);非会员600元/人;未缴纳2026年会费的会员按照非会员缴纳。

课程包含:法医临床40学时、法医病理40学时、法医毒物40学时、法医物证40学时、法医精神病30学时、道路交通(痕迹鉴定)40学时、文件检验40学时、声像资料类30学时、环境损害类30学时;公需科目(鉴定通识类)10学时;升级包10学时。

微量物证鉴定、痕迹鉴定的其他分领域专业人员,可学习物证类任意专业,计入学时。

(二)缴费方式

请各司法鉴定机构收到通知后于7月20日前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不按时报名缴纳费用的不予补报。培训费缴纳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收款账号:651100857018160021968,行号:301881000091。

五、注意事项

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司法鉴定人须完成年度岗位培训学时要求(每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0学时,专业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不实际参加培训的,司法行政机关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公开通报,并记入执业档案、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等。

( 一 )纪律要求。培训时须全程在场,不得空挂,不得找人代替;培训系统将启动抓拍功能,培训空挂或者不是本人学习的,不予开具学时证明。

(二)学时证明。 宋慈网校年度学时证明开具时间为学习周期结束后统一开具学时证明(次年1月15日)。学员因职称评审(10月)需要提前开具的,可向协会申请,由协会统一办理。学时以申请月5日网校后台学员实际学时为准。

(三)课时计时。网校每节课程进度为90%时,课程状态由学习中更新为已完成,并记录学习时长;进度为0%或不满90%时,状态为未开始或进行中,不计学时。当年度课程的观看时间为登录报名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超出课程观看时间的,将无法学习课程。个人账号一经激活,不得退费。

附件:2026年宋慈网校岗位培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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