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鉴定协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结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自治区民政厅、行业管理部门自治区司法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编号 | 岗位 | 年龄 | 专业要求 | 政治面貌 | 学历要求 | 需求人数 |
001 | 业务岗 | 40周岁及以下 |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中共党员 | 本科以上 | 1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专业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信访投诉接待、纠纷调处、教育培训、活动策划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
5.遵守本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日至5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新疆司法鉴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签字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jsfjd2024@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或投寄至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6号<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碱泉街校区>,邮编:830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5月18日
报名结束后,协会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及职位匹配度审查,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6月7日上午
通过资格初审者,电话通知统一进行笔试。未入选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6月12日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评判。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信息和所持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递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表(贴照片)、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毕业证(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成绩评定:笔试×40%+面试×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名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6月16日
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应聘者提供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将按照程序进行补录。
(六)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在“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协会秘书处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协会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离职或者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程序进行补录。
四、工资待遇
正式录用后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年终考核绩效、年度体检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具体薪酬面议。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新疆司法鉴定协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向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曹云;联系电话:0991-2956435、0991-2600611。
附件:新疆司法鉴定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p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