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经司法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地(州、市)司法局初评,自治区司法厅复查及综合评估,并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为A的5家,B的25家,C的6家,暂不予评定的8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区司法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在书面申请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自治区司法厅公布最终评估结果,并将结果纳入《2024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新疆分册)》公示。
公 示 期: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
联系电话:0991-2956463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8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