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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动态丨新疆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七)
2025-08-2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已于2025年7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提升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准,确保鉴定工作质量,各机构积极响应,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活动。
新疆光大司法鉴定所 

新疆光大司法鉴定所于8月14日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并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在学习环节,该所精心组织,一方面开展集中培训,由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逐章逐节解读《条例》,重点讲解资质条件、执业规范等关键内容;另一方面要求全体人员自学并撰写笔记,定期组织研讨交流,促进知识融会贯通。

此外,该所结合自查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修订了《司法鉴定人管理规定》等制度,使其更贴合《条例》要求;将《条例》纳入常态化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等重要依据;成立内部监督小组,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深化《条例》学习,创新方式方法;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形象,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新疆科正司法鉴定所哈密分所 

2025年8月13日,新疆科正司法鉴定所哈密分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此次学习采用研读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了《条例》各章节内容。通过深入学习,旨在确保全体人员能准确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熟悉其主要内容,为后续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指引。

机构负责人在学习活动中强调,哈密分所须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系统掌握《条例》内容。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全所人员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司法鉴定工作肩负的重要责任。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条例》为准绳,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规范执业,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库车分所 

2025年8月15日,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库车分所组织全体员工,以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条例》专题学习。

学习聚焦条例立法背景与意义,明确其对规范本地司法鉴定、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解读核心条款,涵盖机构人员资质、鉴定程序、意见处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本地案例解析实践应用要点,强调公平公正与程序合规。

通过学习,该所员工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明确职责边界,强化依法规范意识,形成 “学用守《条例》” 共识,为工作规范化奠定基础。下一步,该所将对照条例排查整改问题,定期开展专项培训与案例研讨,强化内部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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