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已于2025年7月3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提升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准,确保鉴定工作质量,各机构积极响应,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学习活动。
为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规范管理的要求,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落实工作,于8月7日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学习会,对《条例》条款进行逐条深入学习研读。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表示,经过此次系统学习,全体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也为今后提升鉴定服务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鉴定质量,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为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该所于接到通知当天,立即将通知及《条例》电子版转发至司法鉴定人工作群,方便每位司法鉴定人开展个人自学。在此基础上,8月11日下午,机构主要成员与5名专职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会议室齐聚一堂,集中对《条例》全文进行深入学习和热烈讨论。
通过本次系统学习,新疆精卫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条例》作为规范新疆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制度,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情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司法鉴定的新要求,为全疆司法鉴定实际工作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提供了充分而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该所表示,在后续工作中,将对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现有管理制度,做好立废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同时,结合机构实际工作情况,推动工作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以适应新时代司法鉴定工作的需要。此外,还将健全机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条例》,定期开展内部评查和能力验证,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行业形象。
2025年8月11日,新疆天熙司法鉴定所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15名司法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
会上,天熙所负责人传达了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精神,并强调此次学习的重要性。《条例》对机构登记管理、鉴定程序、执业权利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全疆司法鉴定工作的根本遵循。
随后,两个学习小组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条文亮点及实务风险点,展开了 2 个小时的深度解读。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小组对 “鉴定人权力与义务”“鉴定材料管理”“中止与终止鉴定情形”“重新鉴定启动条件”“法律责任” 等关键条款进行了重点讨论。
会后,与会司法鉴定人提交了学习心得,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强化政治引领、质量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打造 “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的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